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中南部,东与黔东南州相连,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毗邻,西与安顺市、黔西南州接壤,北靠省会贵阳市。是多民族聚居地。全州辖12县市,面积26197平方公里,有汉、布依、苗、水、壮、侗、毛南、仡佬等37个民族。自治州成立于1956年8月8日,州府所在地为都匀市。州内交通路网发达,区位优势明显。2015年,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02.91亿元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古以来就是少数民族先民居住的区域,《贵州古代史》考定,早在殷、周时期,境内就已有了许多部族活动,并分属于牂牁、夜郎等方国。唐朝之后,中央政府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的统治,唐宋元明时期在州境内设立了多个羁縻府、州、县、峒、卫、所。